改革开放以后,党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。同时,生态文明建设仍然是一个明显短板,资源环境约束趋紧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,特别是各类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呈高发态势,成为国土之伤、民生之痛。如果不抓紧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,必将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。党中央强调,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,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,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,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。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,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,坚持走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。
党从思想、法律、体制、组织、作风上全面发力,全方位、全地域、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,开展一系列根本性、开创性、长远性工作。党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,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、生态补偿制度、河湖长制、林长制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等制度,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,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,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及海岸带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,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,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,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、产业结构、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。党领导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,深入实施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,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全面禁止进口“洋垃圾”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、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。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,作出力争二〇三〇年前实现碳达峰、二〇六〇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,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,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,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、转折性、全局性变化。
--摘自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