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
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二次调剂公告
一、调剂学科与领域
学科: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
二、调剂开放时间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调剂开放时间为4月9日16:00 - 4月10日9:30,复试时间定于4月10号上午进行,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。
三、调剂要求
(一)基本要求
1.符合我校(院)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2.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3.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环境、化学、轻工、化工、材料、生物、微生物等相同相近科目均可,详细专业范围见附件1。
4.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一,数学一或数学二。初试科目无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无法调剂到环境科学与工程。
(二)调剂程序
1.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-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填报调剂志愿,完成调剂申请。
2.学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,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,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。
3.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。对申请我学部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,按考生初试成绩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。
4.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。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,锁定自行解除,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。
5.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校(院)内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。
6. 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,表示调剂完成,将不能再填报其他调剂志愿、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。考生不得以个人原因向招生单位申请取消待录取。
四、调剂复试安排
学部所有调剂招生学科(类别)均采取远程复试方式。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、英语听说测试、综合面试、心理测试等环节。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,不参加复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。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:
1.资格审查: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在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,系统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4月10日10:00。
2.远程复试时间:4月10日上午进行,系统测试时间:4月10日9:00-10:00。
五、 其他说明
1、实际调剂时间、名额以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2、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。
六、联系方式
杨老师:159 6662 6121 申老师:139 6910 1550
朱老师:183 9682 5818 邮箱:zhuhy@qlu.edu.cn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
二○二五年四月九日
附件1: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一览表
附件2:远程复试考场规则
附件1
环境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一览表
单位代码 |
单位名称 |
专业 代码 |
专业名称 |
可接收调剂初试专业代码 |
可接收调剂 初试专业名称 |
可接收调剂初试科目 |
007 |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 |
083000 |
环境科学与工程 |
0830 |
环境科学与工程 |
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考英语一,数学一或数学二;专业课相同或相近。 |
0776 |
环境科学与工程 |
|||||
0857 |
资源与环境 |
|||||
0805 |
材料科学与工程 |
|||||
080700 |
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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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701 |
工程热物理 |
|||||
080702 |
热能工程 |
|||||
080703 |
动力机械及工程 |
|||||
081400 |
土木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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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1403 |
市政工程 |
|||||
081404 |
供热、供燃气、通风及空调工程 |
|||||
081500 |
水利工程 |
|||||
081501 |
水文学及水资源 |
|||||
081502 |
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 |
|||||
0817 |
化学工程与技术 |
|||||
0822 |
轻工技术与工程 |
|||||
082800 |
农业工程 |
|||||
082802 |
农业水土工程 |
|||||
082803 |
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|
|||||
0836 |
生物工程 |
|||||
085600 |
材料与化工 |
|||||
085601 |
材料工程 |
|||||
085602 |
化学工程 |
|||||
085605 |
林业工程 |
|||||
085606 |
轻化工程 |
|||||
085800 |
能源动力 |
|||||
085802 |
动力工程 |
|||||
085807 |
清洁能源技术 |
|||||
0859 |
土木水利 |
|||||
0860 |
生物与医药 |
|||||
0703 |
化学 |
|||||
0706 |
大气科学 |
|||||
071000 |
生物学 |
|||||
071001 |
植物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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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1005 |
微生物学 |
|||||
0713 |
生态学 |
|||||
0773 |
材料科学与工程 |
|||||
0780 |
药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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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89 |
纳米科学与工程 |
附件2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考场规则
1.复试空间。考生应尽可能选择独立、无干扰场所作为复试场所,复试期间严禁他人在场或进入考试空间。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,考生座位1.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书籍和电子设备等物品。
2. 复试设备。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。房间内应至少两台(部)可以同时上网并且具有摄像功能的电脑或手机,提前做好网络、供电等检查,保证网络畅通,电量充足。
设备摆放距离、高度适中。第一台放置在正前方,摄像头要拍到桌面和双手,正面图像清晰。另一台放置于右后方45度位置,略高于前方桌面,调整距离至显示的图像看到桌面和整个身体或小腿以上身体大部。
设备命名规范,不允许出现实名。均要进入预定腾讯会议的两台设备,命名形式一律为:序号-“考生”。如1号考生两台设备均命名为:1-考生。
两台设备的设置。两台机器初始应设置为静音,关闭闹钟、音乐、屏幕保护等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,复试不得出现响动。进入腾讯会议后,前机位需开启视频、解除静音、打开扬声器;后机位只开启视频,关闭麦克和扬声器。
3.考生须准备身份证、准考证原件等证件,确保五官(眉眼耳鼻口)清晰可见,避免头发或饰品遮挡,便于身份核验。
4.复试开始前,考生须站立、手持手机、环绕360度,无死角展示复试场所周围环境及拍摄本人头、面、双耳等。
5.复试前,请主动出示本人签名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
6.复试开始后,没有指令不得离开腾讯会议等候室。考试中考生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。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、重新或者终止复试。
7.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,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,严禁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、录屏、截屏、直播等,不以任何形式保存或传播复试有关内容。
8.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予以严肃处理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